NGO News – 为了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,越南政府颁布了关于环境领域的第155/2016/NĐ-CP号议定。
1. 越南颁布关于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的第155/2016/NĐ-CP号新议定,加强检查以保护环境
政府刚颁布了第155/2016/NĐ-CP号议定,规定了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违法处罚。其中,议定规定了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额:个人为10亿越南盾,组织为20亿越南盾。该议定自2017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
违法行为包括:违反环境保护计划、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方案相关规定的行为;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;违反工业园区、出口加工区、高科技园区、工业集群、集中式服务经营区等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……
关于罚款额:在设施、工业园区、出口加工区、高科技园区、工业集群、集中式经营服务区、手工艺村及水产养殖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个人,将被处以500万至5亿越南盾的罚款。违反废水排放规定(含有常规及危险环境参数)的个人,根据违法程度,将被处以30万至10亿越南盾的罚款。
在确定罚款额时,规定选择废水或粉尘、废气样本中罚款额最高的违法参数作为处罚依据。同一废弃物样本中其他超过技术标准的各项环境参数,每项将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最高罚款额的10%至50%。
关于检查与监督:议定明确规定,功能部门(自然资源与环境部、各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)每年仅能对一个设施或企业进行一次环境保护领域的检查或视察,法律规定的突击检查除外。环境警察部队负责预防、发现、制止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,因此对其检查次数和方式无限制规定,以便及时发现个人或组织的违法行为。
2. 2017年加强检查的领域
2017年重点检查纺织印染及钢铁冶炼行业
TTO –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刚向各省市下发了2017年环境检查计划文件,重点针对纺织印染、冶金及钢铁生产等具有污染风险的行业。
具体而言,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表示将重点检查三类对象。
第一,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、环境保护方案及环境标准注册的项目和设施。
第二,工业园区、工业集群的基础设施投资方,以及在纺织印染、生产加工、制革、电镀、冶金及钢铁生产、火力发电、矿产开采与加工、造纸及纸浆、木薯淀粉、橡胶生产加工、食品加工、制糖、化工等领域具有严重环境污染风险的生产设施。
第三,废水排放量在200立方米/昼夜及以上的对象。
来源:tuoitre.vn
2017年对多个省市进行大规模环境检查
具体而言,2017年,环境总局将对海防、义安、河静、广平、嘉莱、庆和、坚江、金瓯、茶荣、永隆等省市的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执行情况检查。
检查各省市设施、工业园区、出口加工区、高科技园区及工业集群的环境保护法律执行情况,具体包括:梂江流域(北宁、太平、永福、海阳);儒江-底江流域(河南、宁平);同奈河流域(得农、林同、同奈、隆安、巴地-头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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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vea.gov.v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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