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表水取水许可证
I. 法律依据
有关地表水资源许可及使用的规定,具体依据以下现行法律文件:
- 2023年11月27日国会通过的第28/2023/QH15号《水资源法》(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)。
- 政府2024年5月16日颁布的第53/2024/NĐ-CP号法令,详细规定了《水资源法》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。
- 政府2024年5月16日颁布的第54/2024/NĐ-CP号法令,规定了地下水钻探执业、申报、登记、许可、水资源服务及水资源开采权费等事项。
-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4年5月16日颁布的第03/2024/TT-BTNMT号通知,详细规定了《水资源法》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。
II. 地表水开采情形(无需许可、需登记、需许可)
根据2023年《水资源法》第52条规定,地表水开采分为三类:无需登记/许可、需登记、需取得许可证。
1. 无需登记、无需许可的情形
根据2023年《水资源法》第52条第3款,以下小规模地表水开采目的无需登记或申请许可:
- 农业生产、水产养殖,规模不超过0.1 m³/秒。
- 发电,装机容量不超过100 kW。
- 其他目的,规模不超过100 m³/昼夜。
- 在总库容小于0.01百万立方米的水利水库、拦河坝中开采地表水,或由社区管理、运营的工程。
2. 必须登记的情形
根据2023年《水资源法》第52条第5款及第54/2024/NĐ-CP号法令第8条第2款,以下情形必须向主管国家机关进行登记:
- 农业生产、水产养殖,规模在0.1 m³/秒至0.5 m³/秒之间。
- 总库容在0.01百万立方米至0.2百万立方米之间的水利水库、拦河坝。
注意:不属于第1组和第2组的情形,必须强制申请地表水取水许可证。
III. 地表水取水许可证申请材料包含哪些内容?
根据第54/2024/NĐ-CP号法令第17条规定,地表水取水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:
- 取水许可证申请书(按照该法令附录I中的第05号表格)。
- 水资源开采方案(未开采工程使用附录I中的第44号表格;已开采工程使用附录I中的第45号表格)。
- 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的水质分析结果副本(水力发电开采除外)。
- 申请许可的组织或个人的法律文件副本。
- 投资主张批准文件或投资许可证副本(如有)。
注意:材料可通过直接提交、邮寄或在线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提交。材料接收及审核机关:
- 水资源管理局 –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:针对大规模开采工程或位于跨省河流流域的工程。
- 各省、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:针对不属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管辖范围的情形。
IV. 地表水开采使用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?
根据2023年《水资源法》第54条第1款,水资源开采许可证的有效期规定如下:
- 地表水取水许可证:最长期限为10年,最短为5年。许可证可多次申请延期,每次延期为5年。
- 海水开采许可证:最长期限为15年,最短为10年。每次延期为10年。
- 地下水开采许可证:最长期限为5年,最短为3年。每次延期为3年。
若组织或个人申请的期限短于最短期限,则按申请期限核发。
V. 地表水取水许可证咨询服务
NGO International Co., Ltd 是一家专业从事水资源开采咨询及材料编制的机构,为各类项目提供高质量、按时交付的服务。贵企业如有编制材料需求或需咨询地表水取水许可证相关信息,请联系电话 024.7300.0890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office@8ngo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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